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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投诉大增 小心保养时“被必须”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12 07:38:13

  比起去年,今年汽车销售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然而与此同时,与汽车相关的消费投诉却有增无减。昨天,我市有关消保部门向记者指出,今年上半年我市各方面消费投诉热点中,与汽车相关的消费投诉在数量上增幅较大,这一情况需引起各界的关注。

  据了解,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昨天已经率先统计出今年上半年有关汽车方面的消费投诉情况。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该中心共受理与汽车相关的消费投诉494起,同比大幅增长47.9%。作为我市主要汽车销售区域之一,鄞州新城区上半年发生的汽车消费投诉相对较多。鄞州区消保委直属分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从消保部门受理投诉的情况看,不少汽车消费投诉的对象是正规的汽车4S店。仅今年6月份,该分会就受理了12起涉及汽车4S店的消费投诉。

  非必须保养“被必须”

  昨天,鄞州区消保委直属分会向媒体通报多起近期发生的典型的汽车消费投诉。

  其中一起投诉消费者为金女士。据她投诉称,今年6月20日,她将爱车送到鄞州新城区的荣威4S店进行常规保养。换机油时,工作人员称必须花220元另做一个抗磨系统修复保养,否则汽车会出问题。金女士一听,便同意保养并付钱。然而,金女士事后经过查询发现,这个抗磨系统修复保养并不是必须的,消费者完全可以自行选择。金女士认为自己被4S店骗了,便拨打电话向消保部门投诉。

  鄞州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该4S店。店方承认这非必须保养,但做了对汽车有好处,当时可能是工作人员介绍有误,并愿意向消费者道歉。然而,金女士却认为既然该保养非必须,就是荣威4S店欺骗消费者,不接受荣威4S店的口头道歉。双方意见相差较大,最终调解不成。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建议金女士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免费保养“被白条”

  另一起汽车投诉也与保养有关。上月下旬,消费者赵先生向鄞州消保委部门提起投诉称,去年10月,他在鄞州区的一家斯柯达4S店购买了斯柯达昊锐。当时销售员表示送赵先生两次汽车保养,因为当时店方的保养券已用完,销售员就给赵先生打了一张盖有4S店销售章的欠条。近日,赵先生去4S店进行保养时却被告知,该销售员已经离职,所开出的欠条无效。赵先生气恼之下,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既然盖有4S店的章,其效用和合同一样,销售员的离职不能影响该欠条的效用。经过与4S店协调,店方同意以积分的形式补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接受。

  建议

  车商仍需加强行业自律

  鄞州区消保委直属分会的有关负责人昨天分析指出,除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仍需完善外,以4S店为代表的汽车销售行业,当前仍需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而与此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需加强监管。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通讯员 俞栋 陈一令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