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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办完后 老板不给发离职工资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12 09:47:43

  “上周我辞职,打算到广州去工作。手续交接完毕后,要求老板结算工资,可老板说要等下个月的26日公司发工资时才能统一打到我卡里。这种规定太不合理吧。”

  向记者求助的是来自四川的打工妹小米。小米原来是北仑一家外贸公司的业务员,已经做了两年多。因为男朋友在广州工作,她就想辞职去广州,没有想到在办理辞职手续时却遇到了前面提到的事。

  小米的老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公司不能破了这个例。反正就迟几天,钱我们会给她的。

  而在现实中,类似的投诉记者也接到过不少。来自四川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他春节前从原来的工厂辞职回老家发展,辞职时,老板说等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再把工资打到他的银行卡里。但等到那天,他的银行卡里却没有打进钱来。他催得急了,老板说,让他到宁波来,到时候当面发现金给他。刘先生当时急了,因为从四川到宁波跑一个来回,搭工夫不说,光盘缠就要花近千元,而老板欠他的工资也不过1000多元。最后,他只好向媒体求助,才使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看来,类似的遭遇在职场中还真不少。昨天下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打报告,然后再办理辞职手续。在办理完辞职手续后,公司应给员工结清工资。宋律师说,小米和刘先生的遭遇提醒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多长一个心眼,和用工方签一个协议或拿到一个书面的手续,以备将来维权之用。企业扣离职员工的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受理后会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说,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企业当即结清工资,但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来讲,为了方便员工,企业应当及时办理此事,并将此作为一种内部制度给固定下来,作为善待员工的一项具体措施。据他了解,好多企业都是这样做的,反而提高了企业凝聚力。

  另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辞职时除了特殊岗位外,老板应当即就结清欠辞职员工的所有工资和奖金。在上海等地就已经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