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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目前尚无“单独”允许生二孩政策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7-14 07:05:01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目前尚无“单独”(即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允许生育二孩的政策。市委书记王辉忠强调:“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前提,必须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

  每对夫妇育儿不到1.2个

  过去10年,宁波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增加16.4万人,增长率为全省首位。但我市实现低生育水平比全国早10年,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市累计少生了302万人,相当于目前常住人口的40%,有效缓解了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过去5年,我市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2以下的超低水平,比全省、全国分别低0.2和0.4。也就是说,平均下来,每对夫妇生的孩子不到1.2个。

  违法生育出现升高趋势

  即便如此,宁波的低生育基础并不稳固。王辉忠在会上说,部分群众生育意愿强烈,违法生育出现升高趋势,特别是流动人口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在宁波出生的新生儿约有三分之一是违法生育。

  王辉忠强调,一方面,要通过健全联合执法、婚育证明管理等方法有效控制重点人群建法生育;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比如说,我们在制定宅基地分配、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时,要考虑到计划生育,不能简单按‘人头算’,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王辉忠说。

  目前尚无“单独”允许生二孩政策

  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目前市民较关注的“单独”二胎政策实施还没有时间表。之前坊间有流言,说个别县(市)区已经悄悄放开,“单独”夫妇即使生了也不会受罚。对此,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宝麟表示:“目前我省尚无‘单独’允许生育二孩的政策,如果要实施也是全省性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都要依法处理!”

  为何暂不放开?李宝麟说有三个原因:其一,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生育政策总体稳定,我国人口总体呈增长态势,至2030年全国人口才会零增长,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国家对调整生育政策非常慎重;其二,总体稳定并非一成不变,具体生育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其三,重要的人口生育政策(如“单独”二胎)由中央做决策,省一级出规定,最终由县(市)区一级实施。

  李宝麟说,何时放开“单独”二胎暂时没有时间表,今后国家有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会及时通过正式的渠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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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