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7月17日电(记者岳德亮)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正在逐步进入浙江省政府的决策视野。我省最新公布的一份规划显示,将鼓励开发区等单位自主建设公租房或公寓,让外来务工人员安有所居。
记者17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了解到,为持续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我省将创新建设运行模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作为创新的保障性安居房建设运行模式,浙江省政府在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开发区、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留用地,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鼓励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经当地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截至2010年底,浙江省已全面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