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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醉驾发生事故 一听要刑拘连连求饶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20 07:09:24

两车受损都很严重

  中国宁波网讯 连喝了两顿酒,还不过瘾,开车去喝第三顿的路上,出大事了。昨天,交警调查一起路口交通事故时,发现肇事女司机属醉酒驾驶,而且是一连喝了四五个小时。

  昨天凌晨4点10分,黄某驾驶浙BB035M号红色小轿车沿319省道由北往南行驶,在北环西路路口时闯红灯,与从北环西路由东向西的浙BGT771车相撞,造成二车严重受损。江北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事故处理民警发现黄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在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时,结果显示1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就带到医院进行血检。

  据了解,悲剧是这样发生的:前天晚上10点左右,黄某去江东百度酒吧喝酒,一直喝到7月19日1点,叫了代驾回到洪塘家中。在家里,黄某又和朋友边聊天边喝酒,一直到凌晨4点左右。在此之前,黄某处理得还算妥当,可鬼使神差地,她竟然又在4点左右驾车从洪塘出发,准备去海曙吃夜宵。凌晨4时10分,当黄某驾驶红色小轿车沿319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北环西路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二辆严重受损,对方车主随后就报了警。

  调查中,黄某悔恨地表示:“我也知道宁波对酒后驾驶查得很严,所以凌晨1点从江东酒吧出来时我叫了代驾。到洪塘家中后,由于朋友们想出去吃夜宵,而当时已经是凌晨4点了,就想趁着交警下班蒙混过关。”她说,她平时酒量很好,啤酒能喝十几瓶,从来没有醉过,当时也就喝了五六瓶啤酒,根本没什么感觉。

  一听说要被刑拘,黄某慌了神。可怜巴巴地向民警求情,希望看在自己是女子的份上,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个请求不会得到满足,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必定要为此付出代价。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翁恩锋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