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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实行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20 09:59:34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鄞州区出台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凡具有鄞州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90周岁(不包括90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至100周岁(不包括100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500元,仍按原规定发放。

  高龄津贴按月发放,发放起始时间为2011年4月。

  宁波日报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虞文萍 王云燕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