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21日讯(记者 陈锦源 实习生 韩晓慧) 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宁波上半年市区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92元,同比增长14.0%;人均消费性支出10731元,同比增长15.4%。
从收入构成看,除了财产性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之外,其余各项收入均出现不同幅度的增长。市区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16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占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3.1%,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49.1%,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决定性因素。
此外,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18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00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5%。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75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占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2%,对收入增长贡献率34.1%,是总收入构成中列工资性收入之后第二大组成部分,也是部分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3419元,比去年同期的2560元增长了33.6%,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市陆续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在增速方面,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市区居民。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0228元,同比增长15.3%(扣除价格指数后实际增长8.5%),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
从现金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人均535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3元,增长23.6%,增幅同比提高15.5个百分点。家庭经营现金收入有所减少,人均3090元,同比下降4.2%。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非经营性收入增势强劲,人均达1787元,同比增长35.7%,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25.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