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景锦)7月1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宁波保监局在我市龙山镇西门外村进行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的申请,这意味着全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获得了监管部门的批准。
根据公告,该互助社的试点期限为宁波保监局批准开业之日起两年。同时,宁波保监局负责受理互助社的筹建、开业申请,履行试点期间的指导和财务、业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办法;慈溪市政府为互助社提供优惠政策和营运资金支持,承担最终的风险处置职责。
据了解,农村保险互助社是我市开展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内容之一,是将农户参保、政策补助的形式以商业化模式进行运作,有效拓展区域内农户投资新领域,其对推动我市农村保险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保监会在批复中明确指出,试点期间互助社的业务范围限定为短期健康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险三个险种,不能开展除银行存款、国债以外的资金运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