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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宁波近海较清洁海水仅为4.93%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24 07:23:26

丁 安 绘

  三分之二海域劣于四类海水

  营养盐(磷酸盐和无机氮)一直是我市海域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近年来,营养盐平均含量在我市海域呈逐年增加趋势。其中,2010年全市海域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为6625.76平方公里,占67.90%;属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18.35%;较清洁海域面积为480.94平方公里,仅占4.93%。这些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南岸、甬江口、北仑至大榭岛、象山港、三门湾等,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主要分布在离大陆较远的领海基线附近。我市近海海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平均含量在逐年递增,如象山港海域海水化学需氧量三年来每立方米上升了260毫克。同时,象山港内电厂温排水水温从港口到港底递增的趋势较为明显,前沿海域规定的1℃温升范围每年均有超出。

  废水超标排放现象普遍存在

  据介绍,为监督陆域污染源排放,市海洋与渔业局从2002年开始,就对我市重点排污口附近海域进行监测,2004年开始增加了对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监测,2005年对全市的排海口进行了普查,并开始每年有选择性地选取一部分陆源排污口进行一般性监督监测。

  多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入海排污口废水超标排放现象普遍存在,监测的大部分排污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排放因子中最严重的是作为我国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一的化学需氧量,其次为氨氮。具有毒害作用的苯胺和多氯联苯在多个排污口检出,排污口附近海域邻近海域底栖生物减少,有些排污口附近海域出现无大型底栖生物区。

  监测结果同时显示,本市每年发现部分企业或个人直接将垃圾在海边填埋处理,或直接将垃圾倾倒海边的现象,其中一些企业甚至用槽罐车将污水拉到海边直接倒入海中。另外,一些企业未配备污水处理设施,有的企业虽然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但根本就不运转,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或通过河道间接排入海。

  依法治水让海水变清变蓝

  有关专家在分析我市近海海域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认为,这与用海矛盾的日益加剧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和修复技术缺乏,海洋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据有关专家介绍,治理海洋污染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加强地方配套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考核机制建设,是有效遏制海水污染加剧的一大关键:如出台《宁波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制定防治沿海液化石油企业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十二五”碧海行动计划等;建立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政府目标责任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

  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沿海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沿海产业带的形成,海域生态系统必将承载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只有依法治水,才能恢复海洋生态环境,使我市近海海水变清变蓝。

  宁波日报记者 王量迪 通讯员 陆素忠 涂金珠 实习生 张 迪 王姝莹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