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1瓶液化石油气,竟有8瓶缺斤短两。昨天上午,奉化市王承洪、陈自华、董国方等11名“3·15”志愿者就此问题向奉化市煤气公司讨要说法。
当日上午,11名“3·15”志愿者,分别将11瓶液化石油气送到奉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结果有8瓶液化石油气缺斤短两。国家标准单瓶液化石油气规定在14.5公斤,允许误差正负0.5公斤。实际检测出有8瓶液化石油气不足14公斤,不符合国家标准,11瓶液化石油气平均重量只有13.99公斤,也未达到国家标准,平均每瓶缺斤短两的液化石油气在0.5公斤。在检测现场,消费者何永定气愤地说,他花了106元,在奉化市煤气公司充一瓶液化石油气,结果少了0.5公斤,价值3.5元,如果以每户家庭一年平均消费6瓶计算,就会被市煤气公司盘剥21元。
奉化市煤气公司派出2名负责人赶到检测现场,对送检的11瓶液化石油气进行确认。其中一名负责人一会确定是市煤气公司的,一会又说不是,说话吞吞吐吐,始终不愿明确确认。现场11名“3·15”志愿者,指着液化石油气钢瓶上的封条说,塑料封条是用压模压制而成,封条上注明:“奉化市煤气公司”字样,在实物面前难道还不敢承认吗?该负责人面对实物,承认是市煤气公司充装的液化石油气。
奉化工商分局和奉化市消保委对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缺斤短两的问题高度重视,目前已对此展开调查。
宁波晚报记者边城雨 通讯员谢长彪 王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