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某和朋友王某开了2家公司,一家是电气实业公司,一家是电力科技公司。倪某出任电气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出任电力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实,电力科技公司只是一个空壳,没有钱,也没有设备。开这家公司,倪某有阴谋:通过这家公司购买材料,组装出产品,然后通过电气实业公司去销售,销售收入由他个人占有;若这家公司被追债,他就把朋友推出去,让王某背黑锅。
宁海法院前天对倪某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欠款公司原来是空壳公司
2007年,倪某以电力科技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宁海一家工厂采购了50万元的电子配件,并支付了一张延期支票作为担保。
这张支票到期后,宁海的电子配件厂发现是空头支票,赶紧催款,但电力科技公司的负责人不是不接电话,就是避而不见。2009年,宁海的电子配件厂将欠款的电力科技公司推上被告席。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起欠款纠纷案件的被告有诈骗嫌疑。警方调查发现,被告电力科技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资金也没有设备。同年4月6日,电力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被警方抓获,合伙人倪某也随之落网。
空壳公司用于“借鸡生蛋”
倪某,今年43岁,乐清人。他早在2004年就成立了电气实业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电气实业公司因为对外常欠货款,业内臭名昭著,信用丧失,难以从市场上购得配件材料。于是,倪某想出了“借鸡生蛋”的计谋。2006年11月29日,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假出资成立了电力科技公司。在他的游说下,朋友王某糊里糊涂当上了电力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倪某在实际经营中,让电气实业公司承接项目订单,然后由电力科技公司向外采购配件材料。配件经组装后,产品又以电气实业公司的名义销售。销售款全进入倪某腰包。
宁海的电子配件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力科技公司付清配件材料款时,倪某百般抵赖说,此事与他无关,王某才是电力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可被这朋友害惨了,电力科技公司向宁海的电子配件厂购买配件材料一事,他毫不知情。
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因倪某在没有任何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向宁海的电子配件厂购买配件材料,在组装成品销售且收到货款后也不付清配件材料款,还用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作担保,显然没有履约的诚意也不可能履行。公诉机关由此判断倪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指控倪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宁海法院前天开庭审理后没有立即宣判。据了解,王某另案处理。
宁波晚报记者殷欣欣 通讯员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