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的户外广告牌,何时不再乱象丛生?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7-27 10:17:48

  当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越来越多时,已不仅仅是城市繁华的象征,重复建设也带来了光污染的困扰。记者 龚国荣 摄

  本期嘉宾

  李亦斌 市规划局 行政审批处处长

  罗益胜 市城管局 城管一处副处长

  兰文辉 市工商局 商标管理处

  龚永茂 市民代表 高塘花园住户

  俞珍芬 市民代表 老外滩城市公寓住户

  俞女士家住在老外滩美术馆附近,虽说是人人羡慕的江景房,可俞女士却也有自己的烦恼,“我们家外面的LED电子显示屏实在太多了,灯光硬是透过窗帘布照进来,怎么也睡不好。”俞女士说LED电子显示屏属于户外广告,她先后向工商和城管部门反映过,可两个部门都表示这涉及到光污染,目前没有相关技术标准,很难管理。

  路牌、灯箱、高炮、遮阳棚、霓虹灯……这本该为市民提供信息的户外广告,如今却面临不少管理难题,除了俞女士遇到的情况,还面临内容过期、破损严重、擅自设置等问题,甚至有的广告牌放在那里好几年都没人管,成了“没娘的孩子”。

  如何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整治和管理,使其成为甬城一道靓丽的风景,本期民情直通车,带着市民的问题和意见,记者约谈了市规划局、工商局和城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希望对户外广告从审批、设置到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LED电子显示屏光污染日趋严重

  俞珍芬:宁波的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越来越大、数量越来越多,拿我们家来说,房子正对面的邮电大楼,上面是明晃晃的荧光屏,北面的外滩大厦,霓虹灯一到晚上就闪个不停,这些固然是城市繁华的表现,但不应该影响市民生活。

  兰文辉:LED电子显示屏是户外广告的新载体,具有信息量大、空间占用少、更换便捷的优点,确实是“两个文明”很好的宣传载体。其实宁波LED电子显示屏总量并不多,初步统计也就30块不到。现在主要问题是,过于集中在某一区域,比如大型的商业广场、三江口区域,重复建设、不够协调、光污染等问题随之而来。

  李亦斌:LED电子显示屏,我们只是在三江口区域批准设置过几块。

  龚永茂:有些LED电子显示屏也太亮了,有一次开车从中山路由西往东经过江厦桥的时候,金光百货上面竖着一块偌大的显示屏,亮光太刺眼了,猛看到白茫茫一片没反应过来,差点和前面的汽车追尾。

  李亦斌:确实有司机向我们反映过,LED电子显示屏太刺眼,干扰驾驶的问题。去年两会的时候,也有政协委员上交提案,要求规范户外LED审批。但国家目前没有对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涉及光污染问题做出明确技术指标:比如设置的高度、亮度、播放速度等。

  兰文辉:光污染的技术标准是一个新问题,去年市里专门开会协商关于大型户外电子显示装置违章搭建和光污染问题。会后,对妨碍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车安全、影响道路畅通,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户外电子显示屏进行了整治,对违法违规设置的,也依法进行了处置。

  俞珍芬:对于什么地段可以设置、什么时间段可以放,多大亮度,这些最好能讲讲清楚,一旦发现问题,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也有了底气。

  李亦斌:我们在发现存在重复建设和光污染问题以后,已经暂停了对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大型户外电子显示装置的审批,如何规范LED广告牌的设置,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并制定规范性文件。

  兰文辉:现在有关部门对新的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已经暂停审批,之前已经设置的,将进一步规范管理。

  临时广告牌变成了“永久牌”

  龚永茂:户外广告好比城市的形象名片,体现着城市的品位和内涵,可经常能看到不少广告牌,内容早都已经过了“保质期”,牌子却还矗在那儿。之前有个楼盘打着“盛大开盘”的广告,我电话打过去询问,结果人家说老早就卖光了。

  兰文辉:经过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设置谁维护的原则,因此广告发布单位,也就是广告公司,应该对广告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整修。

  作为广告业的监督管理机构,从4月中旬开始,我们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商业广告中过期的内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便要求广告发布者立即整改换掉,不按期整改的,责令停止发布,并予以清除。

  俞珍芬:我注意到,内容过期的广告牌,很多都是一些临时性的网架广告,比如家博会、世博会、年货展销会、人口普查等内容,明明活动已经结束了,牌子还竖在那里。还有,每次路过灵桥两端十字路口,都能看到一个拒绝酒驾的公益广告牌,可其中却夹杂着商业广告的内容,显得不伦不类,而且这些固定在绿地上的广告牌已经竖了一年多了。

  罗益胜:作为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的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牌,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一个是如果在我们所管辖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绿化带上设置广告牌的,需要经过设施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大型会展活动户外临时公益广告管理意见》(甬政发[2006]27号)文件精神,户外临时网架广告的管理由市政府大活动办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流程是:广告发布单位向市政府大活动办(会展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城管局对设置时间、地点、数量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批。

  目前,位于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临时会展公益广告点位总数共有55个,但是随着我市会展业的发展,各区、各街道、各部门举办的规模不同的展会、活动也越来越多,对区域性设置临时广告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个别区域临时广告设置程序不规范、广告设施档次低、视觉效果差等问题也日渐突出。下一步,城管部门将针对当前户外临时网架广告设置中存在的乱象,加大巡查和处置力度,拆除未经审批的网架广告。

  兰文辉:户外临时的网架广告,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广告宣传任务,在发展的时候,更要注意规范和整治。

  龚永茂:有些广告牌缺胳膊少腿,内容也残缺不全,不但误导消费者,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些设在临街高层建筑上的广告牌长期没人管,支架都松动了,最近刮风下雨很多,一旦掉下来,很有可能伤到人。

  罗益胜:城管部门会在日常工作中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长期无人管理的户外广告,将进行拆除,因此建议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及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送相关城管执法中队备案,以备检查和联系。到期应自行及时将户外广告拆除或者办理延期手续。

  无证的户外广告是整治重点

  龚永茂:市区临时性广告牌设置很乱,十字路口、道路两侧、广场、绿化带甚至楼宇屋顶等到处都有,如果都是规划审批、工商登记过,应该不会这么乱吧,这其中会不会有“无证上岗”的?

  兰文辉:宁波近几年户外广告发展很快,2010年底,全市广告经营额23.1亿元,其中户外广告经营额4.1亿元,占18%;广告经营单位2626家,其中户外广告经营单位1033家,占39%。户外广告是块大蛋糕,有的设置成本比较低,广告效果又比较有针对性,因此,私自设置广告牌的人不在少数。

  罗益胜:有些户外广告是擅自发布,有些则根本连是谁设置的都找不到,据了解,有的是某些广告公司受客户委托,在一定期限内设置发布户外广告后,一设了之,缺乏后期的管理维护,广告牌也就成了被遗弃的“孤儿”;有的则是一些单位为了业务需要,自己设置了户外广告,随着该公司的发展或者迁移,广告牌也得不到相应的维护,最后也便没人管了。

  李亦斌:无证户外广告牌的查处,仅靠执法部门进行检查远远不够,市民应该积极举报投诉。前段时间,和义大道新盖的一座商务大楼,就有商家竖起了大大小小的广告牌,结果第二天几十个电话打到我们这里投诉,我们向城管反映后,广告牌很快就被拆除。

  兰文辉:目前,除三江口等个别重要区域或新建上规模的商业区域户外广告设置比较规范外,我市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确实存在乱设置的情况,并且建成年代越久的街区,户外广告存在问题就越突出。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需要修改完善

  俞珍芬:户外广告从审批到使用,都有相关的管理部门,但为什么走在宁波的城市街头,还是觉得户外广告设置很乱,有些可能单个看起来很好,整体看来却很散乱,一点不美观,有没有改进管理的办法?

  兰文辉:改进管理,一个是要有立法,依法管理才行。目前我市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很多地方与现在不相适应,无论是户外广告的发展,还是规范整治,都必须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一个是要有规划,对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要有一个总体规划和技术标准,这样接下来的审批和使用就有章可循。

  李亦斌:一是全市要有一次整体的清理整治行动,我们现在户外广告总量实在太多,我们现在不是要做加法,而是要做减法。前段时间我们去广州考察学习,从机场到市区,两边的高炮全部被拆除。二是三个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我们规划方面,配合工商部门,制定规划编制,然后公示,部门会审,报市政府批准,作为下一步行政执法依据;另一方面,配合城管部门做执法认定,如果未经规划许可,城管部门有权进行执法。

  龚永茂:我们看到乱的街头临时性广告,不知道找哪儿投诉,管理部门能不能作出规定,在临时性广告牌上注明发布方、制作方、监管方的联系方式及广告发布期限等,以方便市民举报。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