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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广宁波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做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7-28 09:31:41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全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在鄞州区举行。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司法机关要借鉴宁波等地的做法,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统一接待窗口、凸显便民性,注重社会效果、凸显公益性,规范服务方式、凸显专业性,努力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委常委、鄞州区区委书记寿永年参加会议。

  宁波市和全省其他4个县(市)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目前我市十一个县(市)区实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在建设、管理、运行等各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特别是象山县、北仑区、鄞州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省领先,窗口设置、服务功能均较为完善,受到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从全省情况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率刚达到60%,有的地方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仅仅是对原法律援助中心的“翻牌”。这次省司法厅把推进会放在宁波举行,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在全省进一步推广宁波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做法,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昨日下午,与会同志参观考察了鄞州区、北仑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 朱军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