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象山县教育局获悉,《象山县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学校体育设施将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
该意见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课余训练的前提下,学校应免费向社会开放其室外体育设施,包括200米以上的田径场(足球场)、室外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室外健身器材等。
此外,拥有篮球馆、乒羽馆等室内体育场馆的学校可有偿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设施。
开放时间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同时,在日常时间早、晚开放。开放项目和时间将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该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开放学校因开放体育设施而增加的有关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等费用。
此前,我市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已于2009年开始推行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目前中心城区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率已达95%。
宁波晚报记者 成良田 通讯员 陈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