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余姚
安全存隐患 余姚六家游泳馆(池)被警告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11-07-29 11:24:18

  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张凯 实习生 韩宇雯)炎炎夏季,泳池的卫生安全成为市民共同关心的热点。7月27日,市文广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对我市十家游泳馆(池)进行了现场检查。

  本次检查的受检单位分别为富达广场游泳池、余姚市舜大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泗门镇振兴游泳娱乐馆、临山镇益民游泳馆、丈亭镇奥杰宾馆、丈亭镇蕾欣游泳馆、余姚市青少年体育健身中心、余姚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低塘街道龙马洗浴中心和宁波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

  检查结果显示,宁波太平洋大酒店有限公司、余姚市青少年体育健身中心、余姚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和低塘街道龙马洗浴中心这四家游泳馆(池)各项规章制度、救生设施齐全,救生人员到岗到位,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较强,经营情况正常。

  其余6家游泳馆(池)在安全方面都有欠缺,其中临山镇益民游泳馆救生员上岗证未上墙,部分救生员资格证书未经年审,深、浅水区标志不齐全;富达广场游泳池救生设施不齐全、无救生圈,救护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未着统一标志服,相关证件未按规定上墙;余姚市舜大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救生员服装标志不统一;丈亭镇奥杰宾馆救生员服装不统一,深、浅水区无标志,救生杆损坏;丈亭镇蕾欣游泳馆救护人员资格证书未年审,救生员服装不统一,场馆周围围观人员较多;泗门镇振兴游泳娱乐馆救生人员不能提供2011年度救生人员上岗证,其中4名救生员上岗证未年审。

  市文广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已对上述6家未达标游泳馆(池)提出警告,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将在整改后再次检查,对仍未达标的游泳馆(池)将采取罚款、勒令停业等处罚措施。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