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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200余平方米的房子住进三四十名员工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8-03 07:45:41

图为出租房一角。(余建文摄)

  日前,家住海曙天一家园小区三期的蒋阿姨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家顶上是套复式房,面积200余平方米;去年8月底,一大群年轻人搬进那里后,她家的平静生活从此被打破。

  数十名员工“蜗居”复式楼

  日前,记者来到该小区。这套群租的出租房大门洞开,共有上下两层8间卧室,沿墙排开的高低床有三四十张,每间房配有空调、电视机,还装了独立的电表。每一层设了4个水龙头,2至3个蹲坑式厕所。沐浴喷头每层3个,如同公共浴室。楼里的过道放置着储物用的铁皮柜子,还晾晒着不少衣物。

  据了解,房子是一家餐馆租下的,改作了员工宿舍。蒋阿姨说,最多时这套房子住过60个人,现在仍有三四十个。餐馆打烊晚,员工们回来一般要晚上10时多,洗洗涮涮,嬉笑打闹,吵得他们不得安宁。

  采访中,记者碰到了餐馆厨师阚师傅。他的宿舍大概20平方米,共住了7个人。他直言不讳地说,这么多人住在一起,肯定对邻居有影响。阚师傅还说,餐馆对员工有规定,要求他们在屋里轻手轻脚,而且每人轮流做值日,否则会挨罚扣钱。

  群租纷争不断,症结在于“无法可依”?

  天一家园社区工作人员刘女士告诉记者,对于蒋阿姨家楼上群租房的问题,近一年来社区与餐馆方多次交涉。眼下的问题是,住户要求能每天派人打扫出租房的走道区域,可餐馆做不到。

  刘女士说,在她管辖的300余户居民中,就有两户群租,业主将房子一租了事,出现纠纷,全找社区,“问题是社区、物业都无权禁止群租,再说,一套房该住几个人合适,没个标准。”

  这几年,群租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高新区新晖社区的张主任说,今年初,辖区一高档住宅小区里,有3套房子被租给了100来个技校的实习生。因为生活噪音、电费分摊等种种问题,居民们与群租者产生矛盾。张主任说,像小餐馆、美容店等,都喜欢在就近的小区租房当做员工宿舍,给小区管理带来很多难题。

  某房产中介公司的袁经理告诉记者,选择群租一般有三类:刚毕业的大学生、个体经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这两年,选择“拼租”的越来越多,不少房东干脆把房子隔成多间出租,谋求利益最大化,其间,还出现了二房东、三房东趁机“渔利”现象。

  期待:一纸“规矩”能否解“乱麻”?

  海曙区物业办的李副主任说,市民对群租现象很关注,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就整顿房屋租赁、治理群租乱象有提案、议案。从物管企业来说,若是有个具体的可操作标准,对小区群租管理就方便很多,可惜现在还是无法可依。

  其实,对房屋出租,大的“规矩”还是有的。据记者了解,目前有《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住建部今年2月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照住建部《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的“群租”。简单地说,即政府不允许进行“群租”。

  就在本月上旬,上海市出台了《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出租居住房屋,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而且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单位的集体宿舍。

  上海的措施,能不能拿来作为宁波整治群租的一个办法?市建委房交处有关人士表示,他们正在密切关注上海出台的这个办法。目前,宁波还没有确定人均最低居住面积,但对于群租现象,这几年相关部门一直在探索好的管理模式,但群租的背后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和现实需求,能不能靠一纸法令得以根治,很难说。

  据悉,目前房管部门和相关立法机构正在加紧工作,为宁波的房屋出租管理立规建制。

  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