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遏制规避执行,创新社会管理”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基本情况及具体措施,并发布典型案例。
“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而规避执行又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一些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想法设法规避执行,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冲击社会经济秩序,甚至会产生社会诚信危机。
为此,今年4月起,我市各级法院重拳出击,开展了三项治理活动:
一是专项治理抗拒执行行为。活动期间,有15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侦查,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专项治理逃避执行行为。全市法院长期外逃躲避执行的案件占规避执行案件的28%。活动中,各级法院借助公安机关力量,提高对被执行查找和控制的效果,同时,进一步落实悬赏举报制度。市中级法院在市财政局支持下,联合转发了《省高院、省财政厅关于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实行奖励的规定》。通过强化悬赏举报措施,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
三是专项治理规避执行。全面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对隐瞒、漏报、拒不报告财产和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据悉,全市目前已查找出的790件规避执行案件中,已经执结680件。全市拘留“老赖”300余人次,限制出入境18人次。
这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主要围绕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保障、执行监督等五大系统建设展开。
被执行人执行失信的信息与政府信用信息平台链接,予以曝光,并纳入信用宁波系统监管平台;负债较多的被执行人还被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这一反规避执行行动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记者获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呈现这样几个亮点:
其一,财产报告制度将进一步健全,我市法院将把财产报告制度纳入办案流程管理。
其二,法院将扎实推进限制高消费制度。生效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时,还将附送执行告知书,告诫被执行人不得规避执行及规避执行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时将在立案大厅设置公开告示牌予以警示。
其三,悬赏举报制度将得到切实落实。
此外,我市还将健全打击抗拒执行的联动机制,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