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醉驾入刑”的新法律法规实施以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7月6日晚,驾驶员干某因生意应酬饮酒后驾驶,途中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其行为涉嫌了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当晚8时许,干某与生意场上的朋友在泗门镇的一家酒店喝了一瓶左右的红酒后驾车回家,路过泗门河塍北路华润万家路段时,与汪某驾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干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立即将干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干某血液样本送宁波市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8.7mg/100ml,远高于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警方遂对干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酒后驾车历来是交通事故的第一大诱因,其危害触目惊心。自从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车入刑定罪以来,我市警方持续开展了禁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者明显减少,因酒驾和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大大提升了老百姓的安全感,“醉驾入刑”震慑力之强由此可见一斑,但一些驾驶人仍心存侥幸,自以为喝酒后开车没有问题,或认为交警不会查到自己故而以身试法,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对15名醉酒驾驶者实施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交警部门介绍,全市交警部门现已将查处酒驾和醉驾列为日常工作重点。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增强生命第一的意识,增强驾车的安全意识,增强酒驾和醉驾违法的法律观念,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驶员在拿起酒杯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要承担的后果,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也是法律明令禁止酒驾和醉驾的初衷和惟一目的。(江山 邹青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