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象山
象山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8-04 12:09:50
  为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便捷地参加健身活动的需求,日前我县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据介绍,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馆)设施,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课余训练的前提下,拥有下列室外体育设施之一的学校,免费向社会开放其室外体育设施:200米以上的田径场(包括足球场)、室外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室外健身器材,拥有篮球馆、乒羽馆等室内体育场馆的学校可有偿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时间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同时,在日常时间早、晚开放。开放项目和开放时间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过程中,学校要建立制度、规范管理,提高学校体育场地使用效益,形成学校与社会共同参与、互动促进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营造团结、奋进、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开放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方式。二是确保教学,妥善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必须以确保正常教学为前提,妥善处理好教学与开放的关系。三是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安全第一。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分批、分阶段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学校对开放的场地设施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严格门卫制度和职责,做好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记录活动情况,记全“开放日志册”。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活动规则,文明活动,在保证不影响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使开放工作有序、有效、和谐、安全。
  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开放学校因开放体育设施而增加的有关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等费用。根据开放情况将给予学校适当的奖励。(通讯员 姚翔)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