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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七地获“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8-10 10:03:20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经专家评审并公示,2011—2013年度“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颁布,我市7个县镇乡获得此荣誉称号。

  据了解,我市的鄞州区咸祥镇(纱船、抬阁等民间艺术表演)、鄞州区横溪镇(龙舞)、象山县东陈乡(东陈剪纸)、象山县(象山竹根雕)、江北区庄桥街道(风筝制作)、余姚市小曹娥镇(孝文化·曹娥娘娘庙会)、慈溪市坎墩街道(姚剧)名列2011—2013年度“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本次评选全省共有60个镇乡县获此称号。

  根据新的规定,“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将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评审一次,取消以前命名的“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对本次命名的“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下一轮申报时需重新审核命名。

  宁波日报记者王路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