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方玲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从我市民政部门传来好消息,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在全市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惠民政策,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可拿政府津贴了。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所有老年人。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9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龄老人,在高龄津贴标准基础上增发30%。发放时间从今年4月1日起。
此外,我市的百岁老人(含99周岁)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仍按原规定每人每月300元发放。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百岁老人(含99周岁),再增发30%的长寿保健补助费。
据介绍,我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愈加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民政局提醒,首次登记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现在起可由本人或家人、邻居陪同,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合作银行卡、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