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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纪委原副书记段星名同志逝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8-13 08:42:21

  中国宁波网讯 中共宁波市纪委原副书记、离休干部段星名同志(行政十四级,享受地专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7月16日逝世,享年86岁。

  段星名同志,1926年10月出生,山东省乐陵县人,1944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7月起在渤海区地委党校学习,1944年11月起先后任渤海区靖远县一区区中队班长、乐陵县武装部胡家工作组工作员、民兵连长,乐陵县胡家区武装部干事、区中队文化教员、渤海军区军政学校七连班长,1947年8月起先后任渤海一分区廿十团三营九连排长、华东野战军三纵队特务团一营机枪连副政指、步兵66师政治部民运工作队分队长,1950年7月起先后任镇海县委武装部干事、宣传部干事,1951年12月起任镇海县柴桥区委副书记、书记,1954年8月起先后任镇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镇海县委副书记、镇海大碶区委书记,1961年11月起任宁波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1963年3月起任嵊县县委组织部部长,1971年5月起先后任嵊县棉纺织厂党委书记、嵊县县委常委、县政工组组长、嵊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1980年6月起任中共宁波市纪委副书记,1984年6月离休。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