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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熟人借钱遭到拒绝 男子杀人抛尸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8-15 07:40:15

  中国宁波网讯 仅仅因为没有借到钱,镇海人朱某就将住在附近的熟人陈有明(化名)骗至隐蔽处杀害。本月9日,凶手朱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6岁的朱某原本是镇海一家机关单位的驾驶员,去年10月,他从原单位离职。今年5月15日,囊中羞涩的朱某在镇海庄市街道同心村自家晒场旁,遇到了熟人陈有明,便开口求借1000元,不料被当场回绝。朱某对此怀恨在心。

  5月20日凌晨,朱某带上水果刀、榔头等工具找到陈有明的住处。他以打不到出租车为由,出钱请陈有明帮忙开车去一趟镇海城区。当陈有明驾车到一隐蔽处时,朱某拔刀刺向陈有明,后又掏出榔头捶砸其头部。陈有明死亡后,朱某将尸体搬上车子。

  回家后,朱某从陈的身上找出630元现金,又掳下一条价值12000余元的黄金项链,随后开车到附近小河丢弃了凶器和血衣。

  次日凌晨,朱某把车子开到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他本想将装有尸体的车子开到湖中毁尸灭迹,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最后,朱某将车子丢弃在路边。

  5月29日,因为藏有尸体的车辆散发恶臭,周围群众报了警。警方展开侦查后,很快锁定朱某,并于6月1日将其抓捕归案。

  宁波日报记者周琼 通讯员尹萱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