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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协议”为宁波燃气管线添安全保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8-15 08:09:12

  关注用气安全系列报道之三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兴光燃气公司巡线员马鼎杰接到一个电话,正在吃中饭的他立即放下饭碗,赶往徐戎路建设工地,为工地施工中地下燃气管线的保护作现场指导及监护。

  为保证燃气管线的安全,今年7月,市城管局专门发文,将燃气设施的保护列为工程建设的前置审批项目。一个多月来,已有30多家施工单位主动查询了管线资料,15家单位签订了保护协议。

  “从巡线查找危险点到如今施工单位主动上门联系,燃气管线保护开始由‘被动’走向‘主动’。”这是马鼎杰最近一个月的强烈感受。他告诉笔者,燃气公司要求,在燃气管道所在地施工,必须有巡线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结束巡线员方能离开。以前巡线员的工作类似“撞大运”,通过街头巷尾的巡查发现施工,再找相关单位要求签订保护协议,这样容易产生疏漏。

  “新规定的实施其实是在燃气公司和施工单位之间搭建起了一条沟通渠道。事先双方进行协调,许多事故就可以避免。”兴光燃气公司巡线班班长陈天宇说。

  据悉,5月1日发生在海曙区竺家巷的中压燃气管道受损事故正是双方沟通不足所致。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误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错当成整个施工方,燃气管网、图纸等的现场交底中不够全面,埋下了安全隐患。“如果各施工单位能提前与我们沟通协调,了解全面的施工信息,这样的事故就不会发生了。”陈天宇说。

  由于天然气易燃易爆,即便轻微泄漏也可能酿成灾难,决不能掉以轻心。对此,陈天宇建议,保障天然气管道安全,还需多方配合。

  他提醒施工单位不要贪图省事,在燃气管道所在区域开挖之前,需与燃气公司签订《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协议》,在获取地下管线资料后再进行开挖。施工过程切忌野蛮开挖,不要擅自移动燃气公司在施工工地附近安置的各类警示标识。

  此外,小区内绿化整修、路面翻新、线路落地因无需审批,往往容易导致燃气事故的发生。对此,陈天宇希望有关施工方拨打兴光燃气公司燃气电话87767110进行管线咨询,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宁波日报实习生姚文俊 刘敏桦 记者王岚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