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出台并于8月13日正式施行后,立刻就像一颗重磅炸弹,引来了全社会的关注。对于其中“一方买房,离婚后另一方没份”的规定,很多人都表现出一种忧虑。对于婚姻财产和房产,以及明确这些分割后对自己的婚姻产生的涟漪效应,各种论调如雨后春笋般浮现。
不同地域也许会成就人们不同的生活态度、婚姻和家庭观念,宁波人的反应怎样?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记者 孙肖
网上调查>>>
商报联合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在8月18日做了一个小调查,关于婚姻法中对房产分割的重新规定是否对婚姻家庭观念和看法会产生影响。参与调查人数为90人。其中男性为24人,女性66人,已婚24人,未婚66人。
半数受调查者:新司法解释让人对婚姻的信心不足
在调查中,半数受调查网友表示《婚姻法》的修改会让人对婚姻的信心不足,会让未婚者加入“恐婚族”队伍。但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后是否会造成离婚率的上升”方面,仅有9%的人认为会增加离婚率。
55%的受调查者:婚前不会做财产公证
对于新司法解释后是否会选择做婚前财产公证这一说法,调查中,41%的网友觉得婚前做财产公证多少有些不舒服,更有14%的网友认为婚前做财产公证会严重影响两人夫妻生活,选择以上两项的网友都不会选择婚前财产公证。
五成受调查者:愿意婚前共同出资买房
在调查中,六成网友不赞成“谁付首付产权归谁”的原则。当问到婚前买房首付还贷及产权归属问题,得到的结果是,52%受调查者选择通过共同支付首付的方法或一方支付首付,另一方婚后缴纳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实现共同买房,但房产证上要加上双方的名字。看来在宁波的观念里,更愿意结婚时平等的财产付出。
网友猜想>>>
虽然不少宁波人支持结婚双方都出资共同支付首付,但这要求双方都有经济能力、且经济实力对等的情况下,才能比较理想地实现。而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的经济实力总是存在差距。现实会如何发展,还有待观望。但除了争议,网友们还针对《婚姻法》新解释作出了“大猜想”。
猜想1:会有更多的夫妻在房产贷款上AA制
各自负责婚前或者父母出资购房后的按揭还款,不再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来担按揭“大梁”。因为新解释中对婚前财产是明确作了规定的: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猜想2:“裸婚”或将流行
高房价时代,很多年轻人买不起房,也不想拖累父母出资买房,更不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那干脆租房结婚,裸婚吧!
“我们准备裸婚,我们准备租房,我们有工作,我也有存款,但离首付还有一段距离,但这个钱让我们租几年房或在闲暇时游山玩水,自驾车享受生活绰绰有余。这样一来既没有了买房的压力,也没了房产证上名字的纠结,两个人先过着有爱的小日子,等攒够了钱,再一起买房,挺好的”网友“小叶”在论坛上写道。
猜想3:未婚同居将增多
在近几日的论坛里,许多网友都有这样一种观点:这房子分得这么清楚,干脆不结婚,就同居算了。
“新解释对婚后房产的界定引起争议,并不是因为涉及男女平等,而是把婚姻当成了利益博弈,楚河汉界划得一清二楚,把家庭当成了生意场,经济财产凌驾于爱情、亲情、人伦之上。若如此,你干嘛结婚啊,同居足够了!”一名网友说。
猜想4: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的房不可靠,男人的父母给钱买房更不要指望,女人靠自己才是最保险的!姑娘们,加油吧!别再想着好吃懒做,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吧,要务实地活着。
“婚姻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虽然我一直认为女人应该独立,不能抱着坐享其成的想法,但我妈总想让我找个有房有车的“富二代”,她一直把我的男友是否有房有车作为比较重要的标准。不过现在新的婚姻法出来了,妈妈的观念也改变了,我想改变的可能不止我妈一个。”网友“思思猪猪”说。
网友热议>>>
炜:结婚,用到了结婚法。可是如果需要用到婚姻法来离婚,这将值得大家同情。也许,你只是没有找到一个爱你的人,但无论婚姻法怎么变,对于我们都是不重要的,我们真正要的只是一份爱,一份互相的爱,一份能够长久的爱。
我就不注册天使:读了新婚姻法,看了天天嚷嚷记得“房产证要写我的名字”的广告以后,我决定今天晚上就跟老公摊牌,誓死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要不以后家务不做了,孩子不带了,现在净身出户还算半老徐娘,晚了真成了人老珠黄。
青山:读完新出来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刚又通读了一下《婚姻法》。正如电视里说的那样,这个新解释能让婚恋变得纯净,更看重感情,有房有地的大款二款不但不吃香了,反而让女方觉得不安全。正好配合了房价高的现状,买不起房子不再是劣势,婚后一起首付还款更踏实。
戴花小鸭子:婚姻法合不合理先不讨论,这不是封建社会,没有谁逼着谁结婚生小孩,一切都在于:女人,你要什么?如果不享受两个人的生活,不享受生儿育女的小小幸福,你完全可以选择单身到底。如果用婚姻来解决生计问题,求包养就好了。
湛若秋水:确实一丁点印象都没有,本来感情就是两个人自己的事,而经济又是独立个体的事,有爱就在一起,婚姻有没有都无所谓,东西是谁的就给谁,没什么可争的。
蓉:新婚姻法出台了,学法律的我竟然后知后觉。谁知道过几年又出个什么新解释。其实我第一感觉竟然是:在房子面前,爱情是如此不堪一击。摊手,虽然这年头,结婚的人,未必有爱情。
不要叫春哥:个人觉得,对于婚姻法最新解释而言,不论是批判的,还是赞赏的,至少说明大家对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了足够的信心和信任。也许有人会说,一辈子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错,谁也不能保证白头到老,问题是你有没有一开始就准备了一颗白头到老的心,一个从一开始就计较财产得失的感情和家庭,你觉得可靠吗?
网上段子>>>
咱们女性同胞还是自己挣钱,自己买房,到医院弄个人工受精,自己生小孩。这样不用赔车出嫁,不用赔家电赔装修,不用相夫教子,不用又要出外上班又要忙家务活,不用侍奉公婆,不用担心丈夫出轨,不用担心人老珠黄的时候净身出门……
啥时候男人能替女人来煮饭,买菜,怀胎,剖腹产,上环,喂奶,身材走样,不顾形象,我就愿意给男人买房子!
新婚姻法出台以后,老公就是房东,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