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公务用车通行费支付管理从明年起将发生变化。记者昨天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公务车辆将统一安装使用ETC(不停车收费)系统,本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现金缴费通行费票据将不再报销。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家单位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安装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支付车辆通行费事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于2011年底前统一安装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2012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报销公务用车在本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现金缴费通行费票据。而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务车辆参照通知执行。
我市公务用车通行费支付管理将遵照该通知施行。根据通知要求,第一阶段省级单位公务用车电子标签的安装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4月16日全省开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以来,我市19个收费站开通了ETC通道,ETC网络覆盖全市近七成高速公路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