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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月饼 员工要缴个税
稿源:  | 2011-08-28 09:23:36

  民俗专家:月饼税合法,但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

  “月饼不是中秋福利吗,干吗还缴税啊,没听说过!”就职于北京一家公司的小刘气愤地说,发放的月饼最后要转送客户,为公司做了贡献,无缘无故却要额外缴税实在难以忍受。

  小刘给自己的“月饼税”算了一笔账:扣除必要保险和公积金后,他的月薪是4000元,北京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乘以15%的个税比例,他每月需缴300元左右的个税。价值300元的月饼被计入月薪计税,也按照15%缴税,小刘要为这一盒月饼缴45元的“月饼税”。

  一些收入在6800元左右的白领,原本只需缴720元个税,但因为这盒300元的月饼,收入超过7000元,就要按照20%的比例缴个税,需要缴纳1020元的个税,其中要为这盒月饼掏60元个税。

  记者询问了北京港莱特、北京和拓人力咨询等近10家公司,发现大多外企发放月饼时都会扣除“月饼税”,而一些民营公司却并未将月饼算进员工的工资进行缴税。

  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各公司中秋节所发放的月饼确实在缴税范围内,需要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扣除。除去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其实都是需要缴税的。

  北京市民俗协会专家王揖表示,虽然税法规定月饼需要缴税,但这确实不太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在中秋佳节期间赠送月饼,已经成了一项节日传统。而公司发放给员工的礼品应该是对员工表示感谢和鼓励,是一种节日期间增进感情的做法,对赠送月饼这项传统收税,多少有些牵强。

【编辑: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