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月饼税”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中秋前夕,不少单位都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但据报道,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却不属于免税范畴,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发个月饼也得缴税,这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
被网友称为“月饼税”的这项税收,其实是个人所得税。“月饼税”由来已久,只不过,大多数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征税”。有人说,这是见缝插针,与民争利;税务部门则说,民众不必大惊小怪——员工福利须纳税,国税局的文件早已明确。既然早已有之,而且有法可依,为何人们还是不断质疑“月饼纳税”呢?也许根源不在税收制度本身,而是隐匿在类似“月饼税”背后的焦虑感。
“月饼税”让中秋关怀变味?
北方:“月饼税”有着征收的法律依据,即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但是,这个理论依据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月饼、月饼券或者过节发放的有价证券,是单位对员工的一种感谢和激励,一种沟通与交流方式,一种节日期间增进感情的做法。理应不被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或者至少应该被视为是免税的范畴。
大众:收税真的有必要收到如此讨人嫌的地步吗?且不说在中秋这个象征着美好、团圆的节日里,“月饼税”的出现大煞风景、破坏节日的美好外,普通工薪阶层能收到多少月饼,又能贡献多少税?与那一点“蝇头小税”比起来,税收部门对于公众的情感伤害,显得巨大无比。
隐藏在“月饼税”背后的焦虑感
毛建国:月饼也要缴税,引发了社会焦虑。但原因并不止于此。重要的是,这也是民众对自身税负之重的焦虑,宏观上看这更是一种民富焦虑。
李宁:在人们的现实观感当中,税收无处不在,比如购物、出游、交易等等。只要有经济行为发生,就会被征收各种税;随着人们“纳税人意识”的增强,这种间接税逐步浮出水面,自然引起人们的关注,争议征收是否合理合法。
毕诗成:民众持有不满,除了当下整体税负较重、纳税人享受权益不足之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收税不确定感”——大家不知道,到底在哪些环节“有些部门”还可以见缝插针地坐地收税?可不可以收税、按怎样的比例收?解释权又到底在谁手里?
综合个税制度有待推进
北方:“月饼税”的征收,其实只不过是中国目前税赋的一个缩影。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国家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建设的滞后性,无法适应社会文化的发展和和谐进步的要求,这种做法没有考虑以民为本。
毕诗成:税收需要公共伦理,需要有公平的游戏规则。收税不是拉扯“猴皮筋”,明确的税收政策,尽量让利于民,给民众一个弹性的生活空间;而不是弹性的税收条款,总是与民争利,不断挤压民众的生活空间——唯有如此,纳税人的尊严与权利,才可以被充分保障。
李宁:在对月饼税的一片质疑声中,我们也要认识到,如果对中秋月饼等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会给个税征管造成漏洞,削弱个税调控二次分配功能,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因此,解决人们对月饼税的质疑,最好的法子是推进综合个税制度。 记者 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