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陈章升文集
今年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12-20 19:55:02

  中国宁波网12月20日讯(记者陈章升通讯员吴小玲)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宁波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的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覆盖面任务已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万余名困难群体免费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数递增一成。

  据悉,经过今年5月、6月的参保办理及9月份的学生补办参保,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达到了58.37万人,比去年同期净增4.96万人,总体参保率达到97.41%。其中老年居民93558人、非从业人员31749人、婴幼儿等未成年人55897人、中小学生262832人、大学生139688人。

  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

  今年5月1日起,宁波市区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降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个人自付比例,提高床位费标准,调整部分就医管理政策。

  9月1日起,宁波提高了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2-7个百分点,提高了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医疗费基金支付5个百分点,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分别提高到了20万元,出台了年度参保(续保)缴费期内漏保的居民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办法,及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办法等。

  政策的调整使得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就医结算更加方便,政策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今年,宁波各类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及婴幼儿的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了98.06%,各类中小学生、大学生的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了97.13%。作为自愿参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来说,目前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已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鄞州区、北仑区、江北区、镇海区、高新区和东钱湖度假区今年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增长。

  10794名市区非农户籍困难群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助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区居民医保政策中对低保对象、重症残疾等特殊群体实行政府全额补助参保政策,使得这些疾病概率相对较高的困难群体基本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今年共有10794名市区非农户籍困难群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助,比2010年增加716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和婴幼儿群体10119人,比2010年度增加8.76%,非从业人员中免缴人员比例达到12.94%,另有各类学生675人。这部分群体中,低保对象4891名,占45.31%;二级及以上残疾人3802名,占35.22%;重点优扶对象1410名,占13.06%;社会扶助对象691名,占6.41%。

  13.97万名大学生办理了参保手续 平均参保率达到97.62%

  据介绍,今年,宁波市的23所高等院校(包括4所技师学院、技校)全力推进学生参加市区居民医保工作,居民医保较高的保障水平、方便的就医结算保障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也吸引了更多学子参保。宁波共有13.97万名大学生办理了参保手续,比去年增加1.27万名,平均参保率达到97.62%,比去年提高了2.95个百分点。

【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