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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提醒:宁波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空旷地点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2-01-23 17:13:23

  中国宁波网1月23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颜杰)记者今天从宁波市消防支队获悉,除夕下午4点至正月初一上午8点,宁波老三区(江东、江北、海曙)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共7起(包括引燃草坪、垃圾桶)。宁波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提醒:

  1、到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燃放说明、没有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劣质的烟花爆竹,外观也比较粗糙,千万不要买。燃放烟花时,一定要按照烟花爆竹上标注的燃放说明进行燃放。

  2、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空旷地点,不要对着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市场、医院、老房子、加油站等危险地带更要避而远之。千万不要横穿马路、院落燃放魔术弹、闪光雷等烟花爆竹。

  3、不要把废旧报纸和纸板等易燃物品堆放在开放式的楼道口或阳台上。如果是封闭式阳台,出门前要关好窗户。不要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在阳台上晒衣服、被褥。

  4、放烟花爆竹时身上不要戴围巾等易燃品。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放完烟花爆竹后,别马上离开,要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后,把残留物清理一下再走。

【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