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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中国(镇海)兰花博览会“清风和韵”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2-02-08 09:03:2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文联、中国花卉协会兰花分会将于2012年2月第二十二届中国(镇海)兰花博览会期间举办“清风和韵”摄影大赛,借兰花素雅清幽之气,以“颂兰咏廉、秀兰修身”。大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宁波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花卉协会兰花分会。

  承办:中共宁波市镇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宁波市镇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波市廉政文化研究会。

  二、作品要求

  1、主题要求:充分体现“寓廉于兰”理念,主题清晰、创意新颖、易识易记、便于应用。

  2、技术要求:摄影作品限彩色数码照片,长边尺寸7寸,方片6寸,组照限4-6幅需粘连(不得在一幅照片内组合组照),作品不需装裱。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5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3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1000元;

  优秀奖30名,各奖500元;

  入围奖50名,各奖200元。

  四、征稿细则

  1、本次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广泛征集。投稿时间截至2012年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3、凡获奖作品,举办单位享有使用权,有权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4、作品获奖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原始数码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5、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胜利路177号307室(邮编:315200)。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0574-86382367。

  6、作品提交时须附有参赛表,其中“作品表现主题说明”栏为必填项目,将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点击下载参赛表格

  7、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清风和韵”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2年2月6日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