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爱琴对人口统计数字犹为“敏感”。在党代会的小组讨论中,她说:“我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2.15万,绝对数以年均不低于3%的速度递增。这表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养老尤为紧迫。”
没想到,这句话引起了党代表热议,多位代表建议张爱琴写成提案,他们愿意联名。于是张爱琴连夜赶出来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养老机构建设的提案”。她在提案中建议:“新楼盘配套‘托老所’、养老政策适当向独生子女父母倾斜。”
现状
一名独生子女要照顾4位老人
“入园难”问题,不再是小朋友的“专利”。在宁波,“入养老院”更是难上加难。许多一心想住进养老院的老人对此可能更有体会。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20家,总床位2.91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85张。
尽管如此,我市老人住进养老院还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有的养老院甚至得排上一两年的队才能入住,有的知名养老院等着入住的老人已经上千。前年,商报记者就报道过宁波5000老人等一张养老床位的新闻。
张爱琴感到“养老问题”紧迫,因为她看到了一组数据: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已经实施30多年,宁波市少出生了320多万人,80%的家庭已经成为独生子女家庭。预测到2028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将提升到33%。
这就意味着,一名独生子女除了要照顾自己的孩子外,还要照顾4位老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甚至还有更老的长辈也需要照顾,压力可想而知。
“半失能”老人需求最迫切
张爱琴调研发现,“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更为迫切。“失能”是按照“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来衡量的,1~2项做不了的为“轻度失能”,3~4项做不了的为“中度失能”,5~6项做不了的为“重度失能”。
目前,城乡“失能”老人的生活起居,主要由配偶、儿女、媳婿等家庭成员照顾。部分是靠儿女出钱雇人照顾,或是轮流到子女家生活。有些“失能”老人一开始由配偶照顾,没几年有的配偶也“失能”了,甚至离世了,就完全靠雇人来照顾。但雇工大多未经培训,往往做不了几天就得换人。有的“失能”老人原来由子女轮流照顾,但“久病床前无孝子”,矛盾多了,老人就不愿去子女家了,“空巢生活”加大了生存风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兴起,但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建议
张爱琴在提案中建议,当前要进一步重视发展机构养老,让“失能”、“半失能”老人能有机构给予养老帮助。在住宅的开发建设中,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配套建设“托老所”。
“要像建幼儿园一样建‘托老所’。”张爱琴说。
她所说的“托老所”,由托儿所仿词而来,是指近几年来在西欧、日本等国兴建的各种类型的“老人之家”。
“老人之家”运行方式大体有3种:日托式,老人白天入托解闷,晚上回家享受天伦之乐;临时式,子女临时有事,老人无人照顾而入托;长期式,老人住在托老所里,托老所负责照顾,并提供相应服务。
张爱琴建议,在住宅开发中,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安排用地,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刚性要求配套“托老所”。
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养老优先
张爱琴还看到一个现象:“空巢高发”。
张爱琴发现,独生子女家庭中,空巢情况特别容易发生。独生子女养老风险很大,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单一,存在家庭成员生存和家庭可持续发展两个方面的风险。在老龄化加速发展,而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养老风险无疑是独生子女家庭最为突出的一种风险。独生子女一旦离开父母,就会给其父母的晚年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相对于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少子女造成的人力资源和其他相关资源的短缺,会直接影响其父母晚年的生活质量。
《宁波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需求问题研究》中有这样一段表述:有73.4%的人认为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应该享有特殊的扶助养老政策;80%的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以及72.5%非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都认为应该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以特殊的关爱。
张爱琴也在提案中建议,完善老年社会保障,提高“制度养老”能力。尤其在普惠的基础上,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体现优惠优先。进一步确立独生子女残缺家庭的特殊地位,逐步增加和提高养老扶助的内容和标准。在养老制度尚不能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应优先覆盖到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针对独生子女残缺家庭,应当给予特别的关爱。建议对这些家庭的老年人减免或补贴更多养老费用,直至由政府全部承担。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