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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货车通行证办理提示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2-04-12 15:29:09

  3月27日起,市中心区实施交通新“四禁”。昨天,市交警支队公布《市中心区范围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规定(试行)》,对货车通行证的申请办理进行说明。

  通行证分为8类:全线高峰通行证、全线通行证、专线高峰通行证、专线通行证、临时高峰通行证、临时通行证、超长超宽超高通行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通行证发放范围及规则:

  全线通行证:工程作业类(如单位没有工程救险车辆的,可发放少量全线高峰通行证)、市政日常作业类、邮政、菜篮子、专业配送车、搬家车、工程抢修车;

  全线高峰通行证:报刊车、车辆施救车;

  专线通行证:进入蔬菜、果品、农副产品、水产品市场的车辆以及粮油盐、食品、桶装水运输车,汽(柴)油、煤气车(可根据实际需求,发放少量的轻型载货汽车全线高峰通行证),医用气体车(可根据实际需求,发放少量的专线高峰通行证)、企业、专业市场、仓储基地的自备车、工程建设车、个人营运类车;

  临时通行证:工程运输类(如建设项目需连续作业的,可发放临时高峰通行证)、快递车、其他危化品车辆、工程建设车。

  超长超宽超高通行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按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张贻富 陆明光 周瑾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