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读非对口公办学校
将失去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对于学生和家长普遍关心的初中“择校”问题,宁波市教育局也作了明确规定,将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学区招生,各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
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则该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小升初”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
今年公办初中招生,继续遵循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办法。
具体的学区的划分,将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同时,公办、民办初中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文化知识的测试。
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公办初中招生在7月4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