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25日讯(记者周维强 通讯员颜杰)为扎实抓好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欢迎大家对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据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消防火灾隐患举报范围主要是: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市民发现身边存在上述火灾隐患的,可随时进行举报,市消防部门将有专人进行受理,并及时确认举报情况。
举报方法:
(一)举报电话:96119
(二)来信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2号,邮编:315000
(三)电子邮箱:nbhhjb@163.com
(四)举报网站:http://www.nb119.com
(五)消防微博:http://weibo.com/u/2464314243(宁波消防96119)
举报时应当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消防部门将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