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四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2、父(母)确在四区有相对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江北、高新区规定6个月及以上,海曙、江东规定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附完税证明,江北、高新区6个月及以上,海曙、江东一年及以上)。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父母双方暂住在四区(江北区、高新区规定6个月以上,海曙、江东规定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5月17日~19日,为四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办理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
6月11日~13日,老三区各小学向新生家长寄发入学通知书。
6月10日~12日,高新区各小学向新生寄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