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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布2011年度人口发展报告 人口红利窗口渐关闭
稿源: 浙江在线  | 2012-06-21 14:24:30

  昨天,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公布了2011年度《宁波市人口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宁波的人口发展状况总体良好。

  但有些问题需要我们关注:虽然仍处在人口红利期,但人口红利窗口在逐渐关闭;婚检率进一步提高,婚检结果不容乐观;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女性的初婚年龄及初育年龄达到了近七年最高。

  人口红利窗口逐渐关闭

  数字

  2011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6.29%,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

  以户籍人口计算的每千人床位数为4.71张,每千人医生数为3.18人,同比分别增长4.67%和6.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参合率达97.69%,筹资与补偿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人均筹资水平从2010年的342元提高到2011年的396元。

  2011年市区居民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88平米同比增长8.87%。市区居民家庭的住房成套率达98.6%,自有房的比重为93.0%,在自有住房家庭中,居住商品房的家庭比例上升,同比上升2.15个百分点,达63.6%;房改房比例下降,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为24.9%。2011年末,宁波市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7.22平方米,同比增长2.18%。

  据市统计局分析,2011年每百户市区居民拥有的家用汽车数为33.2辆,比2010年增长31.7%,市区居民人均交通支出2704.33元,同比上涨24.0%,其中市区居民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为1034.66元,增长51.5%。

  公交事业快速推进,2011年市区户籍人口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数25.18标台,比2010年增加7.07标台。如果以宁波市区的实有人口数来计算每百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数,则为12.43标台,比2010年增加3.21标台。交通工具的日臻完善显著提高了宁波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仅增强了居民出行的交通可达性,而且让居民出行具有了更高的品质。

  2011年全市户籍人口为5764042人,比2010年增加23206人,增长0.40%。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保持较高水平,但呈逐年下降趋势。16-59岁的男性、16-54岁的女性劳动适龄人口合计为372.3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4.30%,同比下降0.63个百分点,较2006年的68.43%下降4.13个百分点。

  人口红利优势依然保持。

  但是,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在缓慢加深。宁波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7.30万人,较2010年增加5.15万人,老年人口系数为18.53%,比2010年上升0.83个百分点。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为15.93万人,比2010年增加0.86万人,占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14.85%,比去年上升0.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70.16万人,比2010年增加3.38万人,老年人口系数为12.12%,较2010年上升0.55个百分点。

  解读:

  宁波大学教授王益澄、副教授乔观民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成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总体上,宁波仍处在“人口红利”窗口区,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直在60%以上。

  劳动适龄人口下降,这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宁波户籍人口劳动适龄人口下降,但流动人口的劳动力流入,具有缓解老龄化的作用。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登记的暂住人口为429.84万人,较2010年增加25.46万人,增长6.30%,增长量和增长率低于近十年的平均水平。在2001-2011年间,暂住人口年均增加32.78万人,暂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之比,也从2001年的18.78:100提高到了2011年的74.57:100。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法规处处长徐涢

  我们也要看到暂住人口年龄结构虽然属于年轻型,2011年,宁波市公安部门统计的暂住人口为429.84万人,劳动就业部门调查的外来劳动力(16-59周岁)为370.05万人,以此推算暂住人口中的劳动力年龄人口比重为86.09%。由于宁波市推行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的措施到位,较好的教育资源和宽松的入学条件,吸引外来流动人口子弟来宁波就学,使少儿人口的比重快速提高,降低了劳动适龄人口的比例。

  据宁波市卫生局统计,2011年全市应参加婚检人数为76860人,实际检查66465人,婚检率为86.48%,同比上升5.16个百分点。

  但婚检结果不宜乐观。全市检出有各类疾病的人数为8346人,比前年减少84人,占实检人数的12.56%(前年13.85%),同比减少1.29个百分点。

  其中,检出内科系统病的人数占检出疾病人数的57.93%,检出生殖系统病的人数占检出疾病人数的35.621%,检出指定传染病(含性病)的人数占检出疾病人数的5.95%。

  12.56%的人婚检时查出疾病

  解读:

  宁波市妇儿医院副院长屈煜

  婚检中发现的很多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对未来的婚育会产生很大影响,我们临床上也经常会遇到一些孕妇,怀孕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个病那个病,因为之前没有婚检,所以不知道。

  比如大内科,对生育影响比较大的有先天性心脏病,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个病,到了怀孕后期,血流动力会发生变化,严重的会危及母亲的生命。还有癫痫,这类病需要终身治疗,一直要吃药,但有些药物会对胎儿产生影响,使胎儿缺氧,像这类情况,我们检查出来都会告诉对方,建议暂缓怀孕或者建议不要怀孕。

  另外,生殖系统和传染病就更不用说了,比如生殖系统畸形,可能导致不孕不育,艾滋病、性病、梅毒根本就不适合怀孕。这些疾病如果不早点治疗,不但会影响怀孕,还要传染给对方甚至下一代,肯定需要先进行治疗,有些疾病可以短期治好,我们也会建议暂缓结婚或先结婚,同时治疗,等病好了再怀孕。

  很多人觉得婚检不重要,等到怀孕时再发现问题就晚了,一些不适合怀孕的人,不得不引产。还有些夫妻甚至为了疾病再去离婚,又麻烦又伤感情。

  在2011年,全市出生缺陷检出率(监测对象为所有围产儿)为16.37%。,据调查,引发出生缺陷的因素很多,如遗传、环境、使用药物不当、食品不安全等。这也从一方面体现了婚检的重要性。

  初婚、初育年龄近七年来最高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市户籍女性的平均初婚、初育年龄略有推迟。

  据人口计生部门统计,2011年宁波市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5.64岁,较2005年推迟了0.91岁;2011年全市女性平均初育年龄为28.08岁,较2010年推迟了1.21岁,较2005年推迟了2.39岁,平均初婚、初育年龄为近七年来最高水平。

  从各县(市)、区的情况来看,海曙、江东、高新区的女性平均初婚、初育年龄最大,分列前三位,其中平均初婚年龄分别为27.07岁、26.75岁和26.26岁,平均初育年龄分别为29.04岁、29.03岁和28.69岁。

  解读:

  宁波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楼莹

  初婚年龄的增加与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很大关系。另外,近几年,宁波的大学院校越来越多,女性整体受教育年限增加。

  另外,宁波一些传统的观念也导致本地女性结婚年龄被“拖大”了。本地女孩不愿嫁外地男孩,而大量外地来宁波的女孩又与宁波本地的男孩结为夫妇,这样,使本地女孩的择偶范围变小,客观上拖大了结婚年龄。

  宁波市妇儿医院产大科主任范琦慧

  虽然没有去统计,但我可以明显感觉到,近两年,30来岁,或者30多岁的产妇明显增加。远的不去说,就拿我们医院的女同事,她们研究生毕业就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再工作、找对象,到生孩子,最起码要30来岁,有些到了30多岁,还因为工作关系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怀孕的问题。

  事实上,女性最佳的怀孕年龄在25-29周岁,虽然平均年龄来看,尚处在这个最佳水平里,但事实上,因为一些来自农村、或者外地女性,她们结婚早、初育年龄也很早,拉低了平均年龄,大龄孕妇或者高龄产妇已经越来越多。

  超过35周岁,就是高龄产妇了,因为年龄的关系,她们的各种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就会增加,怀孕后容易出现胎儿染色体方面的疾病,生孩子时的体力也会比较差,她们比正常年龄怀孕的女性承担的风险要大很多。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范霖 马蝶翼 记者 俞莹 制图 李本献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