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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号台风“海葵”影响期间可放假的通知
稿源:  | 2012-08-07 17:16:38

  为做好第11号台风“海葵”防御工作,避免人员伤亡,根据浙江省防指要求,在11号台风“海葵”严重影响期间,除确保足够的防台救灾力量和必要的值守人员外,明天(8月8日)各企事业单位可放假一天,具体可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停市等措施。提醒广大群众尽量不要外出,留在安全区域。

  宁波市各级机关干部要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抗台工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编辑:钱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