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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90%社区实现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2-09-13 18: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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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9月13日讯(记者 龚一鸣) 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11年底,全市养老机构205家,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86张,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每百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4张以上,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在影响着宁波的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7.2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6%,且呈现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2009年以来,宁波市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相继立项开工,总投资2.2亿元的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于去年完工,二期工程于今年4月27日正式开工;各县(市)区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如总投资2.3亿元的象山县老年公寓、总投资1.16亿元的海曙区广安养怡院、总投资1.12亿元的江东区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总投资9200万元的镇海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等也相继立项开工。

  目前,全市共有15家养老机构正在筹备建设,这些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大大缓解我市城区养老床位紧张状况。截止2011年底,全市养老机构205家,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86张,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五保、“三无”集中供养率从2002年底的39%和39.4%提高到2011年底97.05%和99.92%。

  市民政局局长杨雄跃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自2004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来,宁波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城市向农村不断拓展延伸,服务内容不断深化完善。截止2011年底,共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9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1146个,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覆盖90%的城市社区和43%行政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今年9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到“十二五”末,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百户居民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小区要通过置换、租赁、回购等方式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此外,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5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街道(乡镇)一般建成一家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

【编辑: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