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宇 黎欣刚 通讯员张彩娜)宁波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年内基金总规模达5亿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昨天,我市在深圳高交会上举行创新创业投资政策推介会,公布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使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
根据这份政策意见,宁波在未来5年内天使投资机构(人)将达到500家(人),引导50亿元以上社会资金投资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新增1000家创新型初创企业,全力打造中国的“天使之城”。
据市科技局副局长陈建章介绍,宁波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用于对获得天使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进投资,引导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一般在200万元以内,累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内,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控制在天使投资额的50%以内,所占企业股权控制在20%以内。
引导基金跟进投资的创新型初创企业要属于宁波四大战略产业和四大新兴产业,且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全新商业模式。引导基金实行收益奖励政策,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和个人还可享受税收优惠。目前,宁波已经成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明年将成立天使投资基金公司正式运行。
发展天使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的投资,是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拓展新兴产业发展源头,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业发展水平、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上半年,宁波日报刊登《“天使”铺就创业路》等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提出了打造“天使之城”的响亮口号。
副市长陈仲朝参加了昨天的政策推介会,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就宁波“3315计划”和“宁波海邦人才基金”、“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创业投资政策作了说明。(相关报道见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