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重点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四大战略产业,积极培育海洋高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四大新兴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以上,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记者 范洪
目标 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超6000亿
《意见》明确,全面把握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六个加快”战略,按照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引领发展的要求,以规模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为方向,重点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四大战略产业,积极培育海洋高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四大新兴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聚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产业发展主题、搭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构筑一批战略产业集群,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
到2015年,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快速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以上,增加值率高于同期工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产业将成为支柱产业。
到2020年,我市将实现产业结构显著优化,产业效益显著增强,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为我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
布局 形成一核、两翼、40专业园(基地)格局
《意见》明确,我市将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一核、两翼、40专业园(基地)的总体布局框架。
“一核”包括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等市六区,依托中心城区现有城市功能及高教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研发实力,重点开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优势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发展创意设计产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及中介服务基地建设,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和华东地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两翼”是指慈溪、余姚等北部区块和奉化、宁海、象山等南部区块。北部区块以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慈东滨海去、余姚工业园区和余姚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打造长三角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行区。南部区块以沿海象山港、三门湾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建设成为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40专业园区(基地)”即在省际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各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卫星城市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块等重点区块,因地制宜培育发展40个在省内、国内甚至国际上有重要地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基地)。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具体举措
设立发展专项资金
那么,怎样提升这些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呢?《意见》提出了详细要求和一些具体举措。
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对上年度投产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应用示范等重大项目,其中战略性产业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土地投入)不低于1亿元,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土地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奖励,项目竣工投产运营起三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环比增长部分,分别并入市、县(市)区二级财政按规定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额用于上述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优先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工程。
鼓励各地创建国家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基地)。鼓励各地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力度。对经过认定的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当年给予管理部门300万元财政补助,在此基础上被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园(基地),认定当年再给予管理部门300万元财政补助,主要用于专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
科技创新离不开人,未来我市还将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大力推进“三年万套”人才公寓建设计划,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研发机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以及高级技师人才的住房需求给予倾斜保障。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在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方面,市、县(市)区二级财政分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增长可能,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此外,还将根据新兴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财税支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股权融资发展,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产业。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尽快达到10亿元规模的募集资本,重点扶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投公司。还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组建创投公司或其他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引进宁波以外有实力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来我市拓展股权钩子业务,加大企业上市培养,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此外,还将大力支持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