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2月5日讯(记者 陈巧玲)今天上午,宁波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出席会议并讲话。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主持大会。此次百日行动自今年7月15日开始,目前已圆满结束。
会上举行了表彰仪式。156家单位获得了“宁波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的称号。152名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乡镇街道专管员获得了“宁波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先进个人”的称号。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整治食品安全重点突出问题。在百日行动中,各地有关部门主动出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有力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
据了解,百日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12起,责令整改2807家,取缔无证无照419家,罚款534万元,涉及总货值198万元;刑事立案56起,其中行政部门移送案件23起,移送率100%,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85名。如奉化、宁海等地查获了销售涉嫌用甲醛和双氧水处理牛百叶案,江北区破获私屠病死猪销售给商贩制作香肠案等系列案件,慈溪破获用双氧水漂白鸡爪案等。
此外,为了动员多方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宁波市开设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96317,全面推进有奖举报制度建设,畅通公众监督渠道,96317开通启用率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均达到100%。行动期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1220件,奖励群众举报7件,颁发奖金117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