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2月11日讯(记者 陈巧玲 通讯员 楼烧冬)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东部新城交通环境,自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起,交警部门将调整以下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福庆南、北路(百丈东路—通途路)管制措施调整如下:
1、0:00-24:00,禁止三轴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黄色号牌货车通行;
2、6:00-24: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号牌货车通行;
3、早晚高峰,禁止所有货车(含核载0.75吨以下,除货运出租车外)通行。
4、受限车辆可经环城南路—东环南路—通途路绕行。
二、东部新城人力三轮车通行规定调整如下:
1、原人力三轮车管制范围:“世纪大道—环城北路—新星路—机场路—启运路—杭甬高速公路—过奉化江沿鄞州与江东两区行政分界线—世纪大道及上述道路形成的封闭区域。”调整为:“世纪大道—环城北路—新星路—机场路—启运路—杭甬高速公路—过奉化江沿鄞州与江东两区行政分界线—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通途路—世纪大道及上述道路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除三轮自行车外的人力三轮车进入调整后的管制范围;
2、其他关于人力三轮车的通行规定仍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保留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15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