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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一年 320名市民加入志愿者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2-12-12 09:33:06

  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2010年12月12日,宁波作为浙江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很凑巧,一周年后,孙永海成功捐献一肝二肾双角膜,成为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第一人。

  今年,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迎来了一周年。来自宁波市红十字会的消息显示,截至12月10日,全市共有16人捐献了器官,捐献例数占到全省的四分之一,在浙江各城市里位列第一。

  同时,在爱心感召下,至今共有320名市民加入了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其中80%以上为本省、市爱心人士。

  七成器官捐给了宁波人

  去年12月13日,孙永海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医生从他身上摘取了双肾、肝脏和一对眼角膜,分别移植给了5位病人,给他们带来生的希望和光明。

  至此,宁波市已启动一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正式破冰,并进入加速道。帅远杰、杨洪祥、梁永兴……短短一年内,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已达16例,占浙江省捐献总数的四分之一,在全省各城市里排名第一。宁波市器官捐献的频率和速度在国内实属少见。

  昨天,宁波市红十字会对16例捐献者进行了数据分析,发现捐献者年龄最小的仅5岁,最大的60岁,40—50岁占4成。此外,男性12例,女性4例。

  这些捐献者以新宁波人为主,但他们的器官移植受体大多数为宁波籍患者,占70%,其中,眼角膜全部用在宁波籍患者的移植上。

  捐献志愿者中医务人员占三成

  昨天,宁波市红十字会公布了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情况。

  截至12月10日,宁波市有320名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其中男性149人,女性171人。不同于捐献者以外来务工者为主,志愿者中,本省、市市民共252人,占80%。

  志愿者中,18岁—30岁的占比15%,30岁—50岁人群占70%左右。

  在职业分布中,最多的是自由职业者,共99人,占比31%,其次是医务人员,占比30%,然后分别是工人农民、公务员、教师、金融和学生等。

  三医院获移植资格,局面打开

  宁波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两年,第一年,无人捐献,第二年,创下捐献16例的纪录,为何两年会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宁波市红十字会表示,除了新老宁波人的爱心,宁波三家医院获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也是重要原因。

  2011年10月,李惠利医院、市第二医院、鄞州第二医院等三家医院获得器官移植资格,结束了宁波市不能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历史。此后不到两月,宁波市便出现了首例器官捐献者。

  宁波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三家医院获得移植资格,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也使宁波患者器官移植更加方便,这位为今年器官捐献例数的增长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供少需多,器官捐献法律法规待完善

  虽然过去的一年,宁波市器官捐献例数增长迅速,但工作人员坦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仍面临两大难题。第一是供需悬殊。据统计,眼下等待肾移植的患者有460余名,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登记等待肝移植的患者超过40名,捐献的例数根本无法满足患者需求。

  第二是人体器官工作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器官捐献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法律法规、财力人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撑。

  目前,红十字会与卫生部门开展的器官捐献工作,法律依据是2002年国务院颁发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对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工作仅要求宣传引导。宁波市2003年出台并实施的《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也只适用于公民遗体和角膜的捐献。

  此前,宁波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雅飞曾向记者表示,建议宁波市出台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规,鼓励引导市民参与到这项公益事业中来。比如,规定捐献器官者家属,万一日后需要器官移植,享受优先权;器官捐献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但也有必要建立相应基金,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捐献家庭进行一定的关怀和帮助。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