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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电瓶车发生碰撞 拉了一把赔了三万六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2-12-12 09:40:32

  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摩托车和电瓶车发生了轻微碰撞,电瓶车破了,车主让摩托车主赔。摩托车主拿出100元就想溜。电瓶车主心里一急,上前拉了一把,结果却惹出了祸事:摩托车翻了,车主摔成十级伤残。

  本想索赔的电瓶车主,这一下反倒要赔出3.6万元。

  去年11月,丁某驾驶摩托车与汪某驾驶的电瓶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倒地。

  虽然人没事,不过汪某的电瓶车因倒地碰撞,左侧有些许损坏。

  汪某要求丁某支付修理费,丁某当即表示只愿意赔偿100元。

  对于这个数额,汪某自然是不同意的。他拿出电话准备报警,让交警来处理。

  此时,丁某却直接掏出100元现金给汪某,然后发动摩托车准备离开。

  汪某一见,急了,上前拉住丁某摩托车的后备厢。正好丁某一加速,汪某拉不住,便松手了。

  没想到,丁某的摩托车开了没几步路,再次倒地,丁某当场昏迷,头部出血,左侧身体受伤。

  经鉴定,丁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丁某为此已花费医疗费近15万元。

  今年7月,丁某向奉化法院起诉,称由于汪某拉住了后备厢致使摩托车失去重心自己才倒地受伤,要求汪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

  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处理矛盾时,都没有冷静处事,友好沟通,均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汪某承担20%的责任,赔偿原告丁某的相应损失共计3.6万余元。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