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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下亲生骨肉5个月后 夫妻良心不安急寻爱女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2-12-18 11:47:18

 

  哪怕坐牢也要找女儿

  “如果不送人,女儿就死在我们手里。这样,女儿能够遇到好心人,比在我们手里好。”

  这样的希望,也成了夫妻安慰自己的理由。

  然而,这样的轻松没有多久,夫妻俩便又焦虑起来:万一女儿人遇到坏人卖了怎么办、万一坏人把女儿养大用来乞讨……

  各种不好的想法,一下子涌上了夫妻俩大脑。

  每每想到,桑某就是泪流满面,吃不下睡不着。王某则闷闷发呆。

  怎么办?王某曾想到去派出所。可桑某知道,遗弃孩子是犯法的,丈夫要是去派出所,肯定是要坐牢的。

  这让夫妻俩很是纠结。

  前段时间,夫妻俩实在熬不住了,王某又一次提出要去派出所。桑某说,不管了,即便是丈夫坐牢,也要去派出所问问。

  上周六下午,夫妻俩壮着胆子来到了下应派出所。

  孩子目前身体健康

  周六当天正好降温,下着小雨。

  夫妻俩畏畏缩缩地走了进来,值班的陈警官接待。

  陈警官说,刚开始夫妻俩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说,一再追问下,才说找女儿。

  时间、地点,以及襁褓里的纸条,陈警官核对了这些细节,都能对得上。

  “初步看看,应该是孩子亲生父母。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出生第三天就遗弃孩子,怎么这么狠心。”

  被陈警官批评后,夫妻俩也认识到错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鄞州福利院。

  李院长告诉记者,8月下旬孩子做了手术,现在身体还不错,后续治疗还在继续。

  对于夫妻俩想要领回孩子的要求,李院长说,只要经过鉴定确实是亲生父母,办理相关手续后便可领回。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等等。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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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