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今年5月,象山人曹某接到一个货运公司打来的电话:“你是王某吗?你的一箱货已经寄到象山了,快点来领取。”
“王某是谁,这名字都没听说过。”曹某心里嘀咕着直接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反正是别人的东西,我去领来再说。
马上,曹某电话联系上对方并约好了交货地点。曹某以王某老公的身份带领了那箱货物。
送货员与曹某核对了联系电话后,曹某签了个杜撰的名字就带着货物离开了。事后,曹某发现自己冒领的是一箱某品牌的女装。
与此同时,真正的收货人王某久等货物还不到,主动联系了货运公司,一问才知道几天前货已经被她“老公”领走了。
“老公?我哪里来的老公?”王某与货运公司核对后发现,问题出在了发货单上,发货方写错了联系电话。
那箱货价值2万多元!王某赶紧联系了曹某。
而曹某却谎称自己老婆的名字的确与王某同名同姓。为了多敲王某一些“好处费”,曹某多次以在外出差推脱,不归还货物。
最终王某报警。近日,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