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亲家要搬家,他好心帮忙。没想到,不小心出了意外,成了植物人。谁来赔?
这个倒霉的人姓杨。
今年6月,亲家柴某要搬家,杨某主动提出帮忙,还找来了自己的好友严某。
严某开着拖拉机,帮忙运家具。
杨某坚持坐在拖拉机后面,负责押运。
乡村的道路有些崎岖,但杨某兴致很高,不时站起身来高歌一曲。
突然,杨某头部撞上了村路上方高高架起的电缆线,直接从拖拉机上摔下来,当场昏迷不醒。
从此,杨某成了植物人。
杨某家人在多次与事故责任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于今年9月将拖拉机承保的保险公司、驾驶员严某以及电缆线的产权方——某村经济合作社,一起告上了镇海法院。
杨某家人要求三被告一起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合计129万余元。
法庭上,三个被告都说自己没有责任,是杨某自己的过失。
法院调查发现,杨某损伤的最大原因是摔下拖拉机后脑部着地,因此,他属于车外受伤,属于交强险的赔付对象。
其次,驾驶员严某在行驶拖拉机过程中,没有注意到村路上方的电缆线,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再次,电缆线在村路没有修造前,高度达标,但是村路修造完成后,路面被垫高了,致使电缆线与地面未达到安全高度要求。
最终镇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杨某12万元,剩余的92万余元损失由严某承担45%,某村经济合作社承担35%,杨某自己负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