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宁波网12月27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金旭孟 陈未鸣 高万军)“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这是对城管工作的比喻。城市管理应该怎么管、谁来管、管什么?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北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启动仪式上获悉,面对日常工作的各种困惑,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从2013年1月1日起,该区将正式实施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据悉,这是全省惟一在全域范围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县(市、区),此举在全国尚属率先。
据介绍,原来分属北仑区11家行政执法机关,涉及殡葬、农林、食药监等逾30个行政执法领域的531项行政处罚事项,已被“划转”到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执法范围从城市建成区为主拓展为“全域覆盖”,执法重心下移至该局派驻在9个街道(乡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各中队在辖区以局名义行使行政处罚职责。至此,该局在辖区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达到892项,堪称“一顶‘大盖帽’统管城乡百姓‘利益事’”。
面对城市管理“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权管”的症结, 2002年北仑就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累了大量一线执法的实践经验。但因行政执法机构主要集中在区级层面,行政执法主要形式是“以条为主”的分散型专业执法体制,导致各执法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推诿、多头执法等现象依然在部分领域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利益,削弱了政府公信力,给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城市发展是为什么?城管执法为了什么?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群众生活得更好。”市委常委、北仑区委书记陈利幸认为。面对城管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却得不到老百姓好口碑的尴尬,该区主要领导也曾“纠结”过。“但总结起来,原因无外乎管理体制、责任体系、人员配备这几条。”陈利幸表示,城市管理者也要与时俱进,多一些民生视角和人本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城市管理,为维护城市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据悉,从2010年下半年起,北仑区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积极探索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核心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该区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国土、农林、水利等原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同时创新基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在各街道(乡镇)派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层延伸。通过将中队的日常指挥权、调度权、管理权、考核权下移至基层,按照“管理体制以条为主、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的原则,对各城管执法中队实现属地管理,将执法范围由城市社区向农村基层延伸,逐步建立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城乡一体化”行政执法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