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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自行整治任务完成56.2%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1-14 12:48:04

  中国宁波网1月14日讯(记者 富茵琪 通讯员 刘拥军)记者近日从宁波市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012年11月初至2013年1月底为宁波市户外广告自行整治阶段。在此期间,各地、各部门和产权单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限期做好自行整改和拆除工作。

  户外广告自行整治任务完成56.2%

  记者了解到,涉及自行整治的成员单位共32个,其中市级部门24个,区(园区)8个。列入自行整治的户外广告共有6437块,其中市级部门1310块,区级(园区)5127块。

  截止2012年12月底,中心城区共拆除户外广告3619块,完成自行整治任务的56.2%,其中,市级部门共拆除441块,占自行整治任务的33.7%。宁波市城管局、宁波电业局、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民政局6家部门都已完成自行整治任务的40%以上。

  此外,各区(园区)开展自行整治共拆除3178块,完成率为62%,海曙区、江东区、国家高新区和机场与物流园区都已完成自行整治任务的50%以上。

  政府性投资建筑物按整治标准做好表率

  根据户外广告规划编制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的要求,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已全面启动户外广告设置导则修订和老三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户外广告做到长效管理。

  据宁波市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1月的自行整治推进情况看,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在加大整治中要求依附在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建筑物、设施以及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各部门要做好表率,按照分类整治标准自觉带头拆除。

  2014年4月完成户外广告集中整治

  根据宁波市政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3年2月份开始至2014年4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区政府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对未按照要求自行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暂缓拆除的整治对象报宁波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整治对象下达给各区政府(管委会)。

  此外,各区政府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按照宁波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整治对象进行分类整治。第一阶段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对重要区域、主要道路、城区主要出入口沿线户外广告进行分类整治;第二阶段2014年4月底前完成,对其他道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分类整治。

【编辑:富茵琪】